所设小项:| 轻蝇量级 | 48公斤级 |
| 蝇量级 | 48公斤以上至51公斤级 |
| 最轻量级 | 51公斤以上至54公斤级 |
| 羽量级 | 54公斤以上至57公斤级 |
| 轻量级 | 57公斤以上至60公斤级 |
| 轻中量级 | 60公斤以上至64公斤级 |
| 次中量级 | 64公斤以上至69公斤级 |
| 中量级 | 69公斤以上至75公斤级 |
| 轻重量级 | 75公斤以上至81公斤级 |
| 重量级 | 91公斤以上至91公斤级 |
| 超重量级 | 91公斤以上级 |
运动员/各奥委会名额分配:
运动员名额:286名运动员
各奥委会最多人数:每级别1名运动员
资格获得规定:
资格分配:资格分配给运动员个人
资格赛形式:每场比赛4回合,每回合2分钟
资格获得具体规定:
共286个参赛席位,其中284个席位分配如下:
— 世界拳击锦标赛
— 奥运会资格赛,其中包括
- 四大洲各两站资格赛:美洲、非洲、亚洲和欧洲
- 大洋洲洲际锦标赛
在这284个资格中,保证分配给主办国6个参赛资格。
剩下2个名额由三方委员会分配
| 级别 | 重量 | 非洲 | 亚洲 | 欧洲 | 美洲 | 大洋洲 | 主办国 | 总计 |
| 轻蝇量级 | 48公斤级 | 6 | 6 | 8 | 6 | 1 | 1 | 28 |
| 蝇量级 | 48-51公斤级 | 6 | 6 | 8 | 6 | 1 | 1 | 28 |
| 最轻量级 | 51-54公斤级 | 6 | 6 | 8 | 6 | 1 | 1 | 28 |
| 羽量级 | 54-57公斤级 | 6 | 6 | 8 | 6 | 1 | 1 | 28 |
| 轻量级 | 57-60公斤级 | 6 | 5 | 9 | 6 | 1 | 1 | 28 |
| 轻中量级 | 60-64公斤级 | 6 | 5 | 9 | 6 | 1 | 1 | 28 |
| 次中量级 | 64-69公斤级 | 6 | 5 | 9 | 6 | 1 | 1 | 28 |
| 中量级 | 69-75公斤级 | 6 | 5 | 9 | 6 | 1 | 1 | 28 |
| 轻重量级 | 75-81公斤级 | 6 | 5 | 9 | 6 | 1 | 1 | 28 |
| 重量级 | 81-91公斤级 | 3 | 2 | 7 | 3 | 1 | 0 | 16 |
| 超重量级 | +91公斤级 | 3 | 2 | 7 | 3 | 1 | 0 | 16 |
| 合计 | | 60 | 53 | 91 | 60 | 11 | 9 | 284 |
*奥运会主办国有9个候选席位,主办国将从上表中标注的9个级别中确定6个分配席位的具体人选
国际拳联世界锦标赛(80个席位)
根据各大洲席位分配数, 每级别前8名的来自不同奥委会的运动员将获得奥运会参赛资格(91公斤级、+91公斤级例外,这两个级别只有获得前4名的运动员方可获得奥运会参赛资格)。
国际拳联世界锦标赛是2008年奥运会第一站资格赛,之后进行各大洲奥运资格赛,并根据世锦赛已获得的名额为基础,根据上表各洲最大参赛数重新分配各大洲的剩余席位。
各洲奥运资格赛
美洲、非洲、亚洲和欧洲
世锦赛后所剩名额将在四个大洲各两站奥运资格赛上进行分配。
参加第一次大洲奥运资格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世锦赛上没有获奥运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
参加第二次大洲奥运资格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世锦赛和第一次大洲奥运资格赛上没有获奥运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
上述所指的资格赛仅为拳击项目比赛。
第一次和第二次大洲奥运资格赛的资格分配将由国际拳联在世锦赛之后并根据各大洲所剩名额以及已认可的方案决定。
大洋洲
大洋洲所剩资格将在大洋洲锦标赛中决定。
奥运会主办国(最多保证6个资格)
保证分配给主办国的资格最多为6个,而且这6个资格必须从91公斤级、+91公斤级两个级别以外的9个级别中选择。
主办国必须在世锦赛结束之后、亚洲奥运资格赛之前,选择6个参赛级别(在91公斤级、+91公斤级以外的9个级别中确定6个级别参加奥运会)。
此时主办国确定的6个参赛运动员中,包括在世锦赛上已经取得资格的运动员:如果有某一或几个级别运动员在世锦赛上取得奥运会参赛资格,主办国将失去相应级别所分配的席位数。
主办国可以继续选派没有取得资格或者没有使用6个分配资格的运动员参加本洲奥运会资格赛。
三方委员会(国际奥委会-各国奥委会联合总会-国际拳联)
由三方委员会确定的2个邀请名额将视情况分配给具有资格的国际拳联会员国。
各国家(地区)奥委会提交申请的截止日期是2007年11月15日,三方委员会将在2008年1月31日前向各国家奥委会书面通知邀请名额资格的初次分配情况,并在2008年4月至7月书面通知剩余邀请名额的分配情况。
具有获得邀请名额资格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过世锦赛或者至少一次大洲奥运会资格赛。
更多名额分配的信息请参阅发给各奥委会的信息函和资格体系手册。
资格赛时间表:(具体比赛日期待定)
| 邀请名额资格 |
| 2007年11月15日 | 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提交三方委员会邀请名额申请的截止日期 |
| 2008年1月31日 | 三方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向各国奥委会确认初次分配情况 |
| 2008年4-7月 | 三方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向各国奥委会确认剩余邀请名额分配情况 |
| 世锦赛 |
| 2007年10月23日-11月3日 | 世锦赛(美国芝加哥) |
| 待定 | 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确认参赛资格 |
| 大洲奥运会资格赛 |
| 非洲 | |
| 2008年1月22日-31日 | 第一次奥运会资格赛 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尔 |
| 2008年 | 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确认参赛资格 |
| 2008年3月22日-31日 | 第二次奥运会资格赛 纳米比亚温得和克 |
| 2008年 | 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确认参赛资格 |
| 美洲 | |
| 2008年3月10日-18日 | 第一次奥运会资格赛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西班牙港 |
| 2007年 | 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确认参赛资格 |
| 2008年3月15日-25日 | 第二次奥运会资格赛 危地马拉 危地马拉城 |
| 2008年 | 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确认参赛资格 |
| 亚洲 | |
| 2008年1月24日-2月3日 | 第一次奥运会资格赛 泰国曼谷 |
| 2008年 | 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确认参赛资格 |
| 2008年3月15日-25日 | 第二次奥运会资格赛 哈萨克斯斯坦阿斯塔纳 |
| 2008年 | 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确认参赛资格 |
| 欧洲 | |
| 2008年2月24日-3月2日 | 第一次奥运会资格赛 意大利佩斯卡拉 |
| 2008年 | 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确认参赛资格 |
| 2008年4月7日-14日 | 第二次奥运会资格赛 希腊雅典 |
| 2008年 | 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确认参赛资格 |
| 大洋洲 | |
| 2008年3月27日-30日 | 大洋洲锦标赛 澳大利亚堪培拉 |
| 2008年 | 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确认参赛资格 |
| 最终报名 |
| 2008年7月23日 | 北京奥组委接受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报名截止时间 |
资格确认日期和程序:
每次资格赛之后,国际拳联将获得奥运会资格的运动员名单通知到其所在奥委会。
在接到通知后,各奥委会必须在上述日期前确认是否使用该参赛资格。
未使用名额再分配:
如果因为任何原因某一奥委会决定不派在世锦赛上获得奥运资格的运动员参加2008年奥运会,该资格将重新分配到在该国所在洲的第一次大洲奥运资格赛上使用。
如果因为任何原因某一奥委会决定不派在第一次洲际奥运会资格赛获得奥运资格的运动员参加2008年奥运会,该资格将重新分配到该国所在洲的第二次大洲奥运资格赛上使用。
如果因为任何原因某一奥委会决定不派在第二次洲际奥运会资格赛或大洋洲锦标赛获得奥运资格的运动员参加2008年奥运会,该资格将会被三方委员会收回并进行重新分配。
拳击项目参赛资格分配办法一览表
运动员名额:总计(男子) 286
各奥委会最多人数: 各奥委会每级别最多有一名运动员参赛
资格分配: 参赛资格分配给运动员个人
获得资格办法:
| 资格赛 | 资格 | 总计 |
| 2007年世界拳击锦标赛 | 每级别前8名来自不同奥委会的运动员获得奥运资格(91公斤级、+91公斤级例外,在91公斤级、+91公斤级两个级别上,只有前4名运动员将获得奥运会参赛资格) | 80 |
| 大洲奥运资格赛 | 204个名额将分配给美洲、非洲、亚洲和欧洲的两站资格赛以及大洋洲洲际锦标赛 | 204 |
| 主办国 | 如果主办国没有取得奥运会参赛资格,将保证给主办国分配 6个参赛名额 | (-) |
| 邀请名额席位 | 国际奥委会三方委员会将对2个邀请名额资格进行分配 | 2 |
| 总计 | 男子 | 286 |